问题 | 犯人怎么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取保候审事宜时,以下为具体操作步骤: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身分、近亲属及辩护人皆可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请求予以批准; 其次,当办案机关经过严格评估与审核,确认同意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权利时,申请人需要向办案机关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一方面,可以选择由他人作为保证人进行担保;另一方面,也可以选择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示诚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