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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律师会见规定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辩护律师有权利与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进行会面及通讯联系。在执行辩护职责时,辩护律师会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律师事务所在案卷中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正式委任书,或者是经过法律援助部门签署并认可的公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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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3: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