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属如何争取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亲属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之时,应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提供一份书面文件作为申请材料。该书面申请须详细注明如下信息:申请人完整的个人资料;申请的具体项目以及明确的目的;详实的事实依据与合理清晰的陈述理由;负责处理相关事宜的司法机构具体全称;签署名字的主体身份;以及其他所需详细阐述的独特个案情况。在特定情况下,任何涉及刑事犯罪的嫌犯或被告人都有权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特别是存在以下情况时: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为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案件尚未得以彻底解决,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来推进后续诉讼程序;以及其他类似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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