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同意公安逮捕之后可以再次提出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犯罪嫌疑人并未涉及流窜犯规行为,或者并非是多次作案或团伙进行恶性犯罪活动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那么大约10至14天之后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标准便可有所明了。
其次,倘若公安局在此过程中无法成功实施取保候审,待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起诉科后,当事人仍可积极尝试申请重新获取取保候审的机会。 若实质上其表现良好,且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并不十分严重,即便此次取保候审的申请被拒,亦有可能在审判环节通过艰苦努力以期争取得到缓刑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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