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某些情况下,被捕者仍然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2、逮捕令颁发之后,检察院有权行使取保候审的权利,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时可能会撤销或改变原先决定的情况极少发生,因此家属或委托代理人需要积极开展争取工作。 3、通常而言,在羁押期限已经到期且案件仍未办理完毕的情况下,可能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此类取保候审的程序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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