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完才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决定着取保候审的决定时限。
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收到犯罪嫌疑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后,必须在三日内作出明确决定。 同时依照相关法规,犯罪嫌疑人、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监护人、近亲或辩护律师都赋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当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接收到上述申请后,同样需要在三天之内给出明确答复; 如若对申请采取的变更强制措施持反对立场,应向申请人充分告知这一事实,并且详细阐述其中的原因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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