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不是立案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其实就是在案子立案后,警察、检察院或者法院觉得你有可能会逃跑或者妨碍调查,但又还没判你有罪的时候,让你先回家等消息,但要找个担保人或者交点保证金,保证你会随时配合调查。这不是说你已经有罪了,而是为了保证案件能顺利查下去。立案也只是开始查案,不是说你就有罪了。所以取保候审并不是案件结束了,而是还在查案的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警察们会收集证据、找涉案的人问话,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所以,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你有罪,而是为了让案子能继续查下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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