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批捕当事人的,不需要办理取保候审,由于逮捕的请求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提出的请求,若是其在该阶段收集到的证据,不足以让检察院批捕的,此时被拘留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故此若不是由于生病需要治疗等的理由,不需要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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