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哪些情况能申请取保 |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从刑期条件来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考虑取保候审。如果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需要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才能取保候审;第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第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理完毕的。在此提醒大家:取保候审对后续案件处理的结果有非常大的影响——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而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又无法补充侦查到有效证据,将不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即使被继续追究,通过有效辩护,被判处缓刑的几率是非常高的,最终就达到虽然判刑但不用服刑的效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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