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办理的取保候审谁来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是被取保候审人自己或者是其委托的人申请解除,也可以是公安机关审查是否存在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形,如果存在,可能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可能会逮捕当事人,或者监视居住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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