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嫁出去的女儿拆迁还有份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嫁出去的女儿在拆迁中是否有份这一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1.户籍未迁出的情况: 当女儿出嫁后,其户籍依旧保留在原村集体,并且在原村集体拥有承包地等相关权益时,她应当作为村集体成员,享有相应的拆迁权益。 这是因为村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与户籍等多种因素紧密相关。 在这种情况下,她有权参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等利益的分配。 例如,在一些农村地区,土地是村民的重要生活保障,户籍未迁出且有承包地的出嫁女儿,对土地的依赖和权益与其他村民并无二致,所以理应享受拆迁带来的相关权益。 2.户籍已迁出的情况: 若女儿的户籍已经迁出,并且在新的居住地已经取得了承包地等权益,那么她不再享有原村集体的拆迁权益。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因为求学、入伍等原因暂时将户籍迁出,且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新的集体成员资格,这种情况下,她仍有可能享有原村集体的相关拆迁权益。 总之,嫁出去的女儿能否在拆迁中享有份额,关键在于其是否具备原村集体成员资格。 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村集体的相关规定来最终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出嫁后户籍未迁出,且在原村集体有承包地。村里进行拆迁时,村集体认为小朱已嫁出不应享受拆迁权益,小朱则认为自己应享有。此外,小李出嫁后户籍迁出,因求学原因暂迁且在新地无集体成员资格,拆迁时也遇权益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其户籍未迁出且有承包地,依据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与户籍等因素相关的规定,她应作为村集体成员,有权参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等利益分配,享有相应拆迁权益。 2、小李虽户籍迁出,但因求学暂迁且在新居住地无新资格,这种特殊情况下,她仍有可能享有原村集体的相关拆迁权益,具体需结合当地政策和村集体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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