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出嫁女儿能否分到拆迁款
分类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解答
律师解析:
出嫁女儿能否分到拆迁款,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
一、户籍未迁出且享有村民资格的情况
若出嫁女儿的户籍依然保留在原村集体,这意味着她在村集体的身份依然存在。
同时,她还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村民资格,例如正常参与村里的土地分配、享有集体资源的使用权益等。
这种情况下,她和其他村民处于同等地位。
当遇到村集体土地等相关拆迁项目时,她理所应当有权分到相应的拆迁款。
因为从法律和村集体规定的角度来看,她是村集体的一员,对集体资产享有相应的权益。
二、户籍已迁出且不具备村民资格的情况
当出嫁女儿的户籍已经迁出原村集体,并且在新的居住地已经取得了诸如土地等相应的权益,那就表明她与原村集体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脱离。
此时,她不再具备原村集体村民资格,通常情况下,就不能分到原村集体的拆迁款了。
毕竟她已经在新的居住地获得了类似的权益保障。
三、特殊情况
在一些拆迁政策中,会有特别的规定。
比如,虽然出嫁女儿的户籍已经迁出,但是她对拆迁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
在这种基于房屋产权等因素的特殊情况下,她也有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款。
总之,出嫁女儿能否分到拆迁款,关键在于其是否具备原村集体成员资格以及拆迁政策的具体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出嫁后,户籍未迁出且享有村民资格,参与村里土地分配等。村里土地拆迁,小朱要求分拆迁款,部分村民认为出嫁女不该分。此外,小丽出嫁后户籍迁出且在新地有权益,原村拆迁时她也想分拆迁款,引发争议。还有小静户籍迁出但有拆迁房屋产权,也涉拆迁款分配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户籍未迁出且有村民资格,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和其他村民同等地位,所以她有权分到拆迁款。
2、小丽户籍已迁出且在新居住地有相应权益,已脱离原村集体关系,不具备村民资格,通常不能分到原村拆迁款。
3、小静虽户籍迁出,但对拆迁房屋有合法产权,基于此特殊情况,她有可能获得相应拆迁款。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8 10: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