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诉受理后下一步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等待立案通知书,然后应诉。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的民事、行政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三)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