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刑事诉讼几年法院不受理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 解答 | 
 
律师解答:
 
视情况而定。 
律师解析: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法院不受理: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2、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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