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诉讼时效过了如何补救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遭遇因拆迁引发的诉讼权益超期问题,目前看来,可采取的补救措施颇为有限。
建议您积极尝试与拆迁方展开沟通协商,摸索寻找双方均能接受的妥善解决方案; 或是尝试求助于相关政府部门介入,借助他们的力量进行调解工作。 在此过程中,如果能够证明存在诸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或者涉及到其他某种特殊情境导致无法行使法定权益的义务,而这样的情况恰好又发生在诉讼时效期的最后六个月之内,那么诉讼时效或许有可能被依法中止。 除此之外,倘若拆迁方出于自愿主动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者您和拆迁方可就履行义务事宜双方再进行深入讨论并最终达成新的协议,这两种情形都极有可能为您争取到一定程度上的补偿或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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