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性拆迁侵犯了哪些权利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制性拆迁行为极有可能侵害到被拆迁户所享有的多种权益。
首先是对其财产权的剥夺,这其中涉及到了包括房屋以及其所附带的各种附属设施在内的个人合法财物。 其次,强制性的拆迁破坏了被拆迁户原有的稳定住宿环境,使他们失去了安身之所。 此外,它还有可能侵蚀被拆迁户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因为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地向他们披露相关的重要信息,或者也未能给予他们进行合理决策的必要参与机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