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户口不迁出可以分土地补偿款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解体之后,其中一方的户口仍然未曾迁离原地,那么在一般的情况之下,他们是有资格参与分享土地补偿款项的。
土地补偿款项的发放往往是依据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来进行的。 倘若离婚的一方在原先的村集体中依然保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满足了村集体分配补偿款的相应条件,那么他们便理应拥有相应比例的补偿权益。 然而,具体的分配方案却很可能会受到本地乡村习俗以及实际状况的诸多因素所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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