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占地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政府相关主管机构将会公布关于土地征用的公告,详细阐述征用土地的地域界限以及征用来实现的公益性目的等事项。
紧接着,将进行针对该片土地现存状况的详尽调查及审核工作,内容涵盖了土地面积、地形特点等多方面信息。 随后,经过深入研究后制定出具体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向公众公开展示以供参考。 针对广大村民可能存在的疑虑,将适时安排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观点。 在此过程中若大多数村民对补偿安置方案持有不同观点,将会再次组织听证会做进一步的讨论。 在所有程序完成后,政府部门会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落实土地征用的各项补偿资金,以保证其能够及时且足额地发放到每位应得者手中。 最后,政府将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签署相应的补偿协议,并依据协议条款进行补偿安置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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