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娄底国有划拨土地司法强拆应如何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有划拨用地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其面临征收时,除了必须考虑现行的土地市场价格水平及所剩使用期限外,还需依照相关规定扣除40%的土地出让金,在此基础上,剩余部分方能视为对划拨用地补偿费用的合理偿付额。
对于具体的补偿标准,则须依据所在地区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全面性的计算分析,以便合理、合法地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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