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农村征用土地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的相关赔偿标准方面,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首先是关于土地补偿费用而言,其数值范围应当参照原先三年对同等单位面积土地所产生的平均年度总产值的6到10倍区间来界定;
其次是关于安置补贴费的问题,同样是以这三年间相似环境下的平均年度总产值作为基础,计算所得数值应当在4到6倍之间;
最后则涉及一部分农作物的青苗损失费用,具体的规格要求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关于土地补偿费用的金额设定,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农田在被征收之前的前三年同等气候条件下的平均年度总产值的6到10倍区间进行相应的支付。
同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那些刚播种不久的农作物来讲,其补偿价格将依据当季的产值乘以三分之一的系数来确定;
而对于已经进入生长期且有部分产量的农作物来说,最高的补偿金额可以达到整个季度的产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5 15: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