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占用土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代法律制度中,我国农村土地的征收安置赔偿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于原土地耕作者而言,将给予其前三年度年均产值的6至10倍的土地赔偿费用; 其次,对于原土地耕作者而言,还将获得前三年度年均年产值4至6倍的安置补助费用,以确保合理的安置保障; 最后,对于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还需支付相应的青苗补偿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个部分的赔偿费用应尽可能符合该地区实际情况和农民权益保护要求。 关于土地补偿费用的计算方式,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土地补偿费用等于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6至10倍的系数。 在此基础之上,若所征收土地并非新开垦土地,则青苗的补偿标准也需要按照作物生长阶段进行区分,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可按其当季总收入的三分之一进行赔偿; 而对于已进入生长期,即将成熟的农作物,则可以按一季度的总收入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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