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时果树能获得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征用农民耕种用地的土地赔偿金及安置补偿费的具体额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参照一定的地区综合地面地价进行制定与颁布。
2.关于安置补偿费的具体额度,仍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参照先前公开公布的地区综合地面地价来商议决定,而县级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原本在这些土地上耕作的农民纳入到符合规定的社会养老等各项保障体系当中来。 3.至于征用农民耕种用地以外的其他用地(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金额,则需由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对于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类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尽量遵循“先赔偿后搬离”的原则,并保证转移后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提升; 同时必须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并采取重新分配宅基地以供另建新房、供应安置房屋或者发放现金补偿等多种方式,为其提供公正、合理的补偿; 并且还须对因征收引起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做充分保障,如此才能确保农村村民所拥有的居住权以及其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得以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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