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征地养殖场补偿政策如何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征收土地的补偿问题,我们应该给予公正、合理的待遇,确保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能够维持其原本的生活水准,并且为他们的长期生计提供稳定的保障。
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1.关于各个项目的征地补偿费用及其具体金额,这些都应由各市级、县级政府依照法律法规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明确规定。 2.在确定土地被征收前3个年度内的平均生产总值(这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时,应依据当地统计部门审查认定的基础单位统计年报以及经过物价部门核准的单价作为参考。 3.如果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仍然无法保证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来的生活水平,那么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土地原有的使用性质、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发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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