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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法律规定是什么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所谓地面附着物法规所涵盖的范畴,指的是在该土地上兴建的各类建筑物与构筑物以及诸如空调等固定在地上的实物之全体概称。在面临此类被征用情形下,国家将会依据有关专门的法令予以相应的、标准略有不同的补偿。
然而,征地方案经过详细商讨并签署之后,任何未经许可擅自动工新建的地上附着物,都将一律不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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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