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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临时用地的征地补偿如何算?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临时用地的征地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需要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2.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村民住宅: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并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
4.社会保障费用:具体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临时用地审批需要的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书
2.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3.建设项目批复文件或地质勘查相关证明材料
4.临时用地者与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及补偿协议、复耕协议
5.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附评审表)
6.临时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界图件
7.城市规划、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8.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论证通过的踏勘论证报告
临时用地审批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全程网办事项通过后进入受理流程;原件预审/原件核验事项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及送达:制证完成之后,邮递送达到填写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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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2: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