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拆迁有异议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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