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法收养子女手续该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 要想收养子女的,最好是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办理手续,这样建立起合法的收养关系,才能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具体来说,合法收养子女手续该怎么办理?接下来,就让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合法收养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才是合法收养。 一般收养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二、合法收养子女流程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民法典》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登记:经审核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非法收养子女的抚养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而收养子女的,对收养人按哪些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法定条件但未进行登记而收养的,按一千元的金额征收; (二)无子女但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的金额征收; (三)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建立合法收养关系的,首先要求当事人都要满足《民法典》中具体规定的条件,除此之前就是办理收养公证或收养登记,而要是符合了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话,则就会构成事实收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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