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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强拆地面附着物会判刑吗
分类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法规规定,对于在未经审批而擅自占用的土地范围内兴建的各类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建设方或责任人须即刻暂停施工作业并进行自主拆除;如果对停止施工指令未能遵守,并继续进行建设的情况下,国家机关有权力对此类行为进行严肃处置。
对于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命令的建设方或责任人,如果对这一裁决存在异议,可于命令发布日后第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若逾期未提起诉讼且也没有自行拆解违规建筑,则该裁决将被视为最终裁定,授权做出此处罚决定的政府部门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相关费用由违法者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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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