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没房的老人怎么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中没房老人的补偿问题,具体情况及补偿方式如下:
一、有户籍在拆迁房屋内 当老人的户籍登记在被拆迁房屋处,并且满足当地拆迁政策中对于安置人口的认定条件时,通常是可以获得安置补偿的。 在实际操作中,这种补偿方式有多种形式。 比如按照人口数量来分配安置房屋,一般会根据当地的人均安置面积标准,为符合条件的老人分配相应面积的住房,以保障其后续有稳定的居住场所。 或者给予货币安置补偿款,这笔款项的数额会综合考虑当地的房价水平、生活成本等因素,让老人能够自行选择合适的居住方式。 二、无户籍但有居住权益 有些老人虽然没有房屋的产权,但长期稳定地居住在该房屋内,并且拥有合法的居住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方通常会考虑给予适当的补助。 例如,会给予搬迁补助,用于补贴老人因拆迁而产生的搬运费用等;还会提供临时安置补助,以保障老人在过渡期间的基本居住需求,确保其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需要依据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相关法规来确定。 老人可以密切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拆迁公告,或者直接向拆迁实施部门进行咨询,从而了解详细的补偿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是位没房老人,户籍在拆迁房屋内且符合安置人口认定条件。拆迁时,拆迁方按人均安置面积标准分配住房面积比小朱预期小,小朱不满。小胡无户籍但有居住权益,对拆迁方给予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助数额不满意,认为偏低,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其户籍在拆迁房屋内且符合条件,按规定应获得安置补偿。拆迁方按人均安置面积标准分配住房是常见方式,若小朱认为面积不合理,可依据当地拆迁政策,看是否存在计算错误或不合理之处,通过协商或合法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2、小胡无户籍但有居住权益,拆迁方给予相应补助是合理的。若小胡对补助数额不满意,可参照当地类似情况的补助标准,与拆迁方沟通协商,如协商不成,也可寻求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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