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不能享受拆迁安置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几类人员通常无法享受拆迁安置房,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被拆迁房屋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 拆迁安置房的本质是对被拆迁房屋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的一种安置补偿。 简单来说,如果一个人与被拆迁房屋没有产权关系或者合法的使用关系,那么一般是不能享受拆迁安置房的。 举个例子,当房屋已经出售并且完成了过户手续,此时原房主就失去了对该房屋的产权,也就不能再享受该房屋拆迁所带来的安置待遇。 这是因为拆迁安置是基于对房屋产权或合法使用权益的保障,没有相应权益自然不能享受相关安置。 二、不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的人员 各地会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拆迁安置政策。 只有符合这些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才有资格享受拆迁安置房。 比如,有些地方规定,要想享受拆迁安置,必须在拆迁公告发布前,户籍在本区域内,并且拥有合法住房。 如果人员不满足这些条件,比如户籍不在本区域或者住房不合法,那么就不能享受拆迁安置房。 三、已在他处获得拆迁安置的人员 为了避免出现重复安置的情况,保障拆迁安置资源的合理分配,如果一个人已经在其他地方获得了拆迁安置,原则上就不能再享受本次拆迁的安置房。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确保每一个真正需要安置的人都能得到合理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的房屋出售且过户给小李后,该房面临拆迁,小朱却主张享受拆迁安置房;小胡户籍不在拆迁区域且住房不合法,仍想获得安置;小静已在他处获拆迁安置,此次拆迁又要求安置房,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已非房屋产权人,拆迁安置房是对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的安置补偿,小朱失去产权后,不能享受该房屋拆迁安置待遇。 2、小胡不符合当地安置政策规定,户籍不在规定区域且住房不合法,不具备享受拆迁安置房的资格。 3、小静已在他处获得拆迁安置,为避免重复安置、保障资源合理分配,不能再享受本次拆迁安置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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