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不能拿拆迁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哪些人通常不能获得拆迁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1.非房屋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 拆迁补偿主要是对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合法使用人的一种经济补偿。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一个人并非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同时也没有经过房屋产权人的授权就擅自占有并使用该房屋,因为拆迁补偿的基础是对合法权益的保障,非法占有者不具备这种合法权益。 2.空挂户人员: 所谓空挂户,就是指仅仅户口登记在拆迁区域内,但实际上并没有在这个地方居住,而且对该区域内的房屋没有任何权益关系。 这类人员一般是不享有拆迁补偿的。 3.违法建筑的建设者: 如果未经相关部门的合法审批,擅自搭建建筑物,这种建筑属于违法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因此,违法建筑的建设者在面临拆迁时,不能因为拆迁而获得相应的补偿。 4.在拆迁公告发布后迁入户口人员: 部分人员为了获取拆迁带来的利益,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后才将户口迁入拆迁区域,并且没有其他合理的依据,这种情况下,通常是不会被认定为补偿对象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拆迁补偿政策和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项目等因素有所不同,应以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的房子要拆迁,小李称房子自己一直住着,要求补偿,但他非产权人也无授权;小胡户口在拆迁区却从未居住且无房屋权益;小静私自加盖房屋想获补偿;小丽在拆迁公告发布后迁入户口要补偿,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非房屋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擅自占有使用房屋不被法律认可,无法获得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保障合法权益,其不具备此权益。 2、小胡作为空挂户人员,虽户口在拆迁区但未实际居住且无房屋权益关系,一般不享有拆迁补偿。 3、小静私自加盖房屋属违法建筑,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其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4、小丽在拆迁公告发布后迁入户口且无合理依据,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补偿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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