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拆迁款归谁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房屋拆迁款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1.房屋所有权人: 在一般情形下,拆迁款应当归属于房屋的所有权人。 比如,某村民在自家合法获批的宅基地上,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自行出资建造了房屋,并且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该村民就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 当面临房屋拆迁时,相应的拆迁款自然就归这位村民所有。 这是基于物权的基本原则,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拆迁款作为房屋被征收后的经济补偿,理应归所有权人。 2.共有情况: 若房屋是由家庭成员共同建造的,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出力建造的房屋,这种情况下房屋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当房屋拆迁时,拆迁款也应由共有人共同享有。 具体的分配方式,通常需按照共有人之间事先的约定来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一般是均等分配,但也要考虑各方对房屋建造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3.继承情况: 当房屋所有权人不幸去世,而此时其房屋面临拆迁,那么拆迁款应作为遗产来处理。 合法的继承人需要按照继承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继承分配。 比如,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将共同继承这笔拆迁款;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 总之,农村房屋拆迁款原则上归房屋所有权人,在存在共有或继承等特殊情况时,需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来确定拆迁款的归属和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房屋。后小朱去世,留下遗嘱表明房屋由其与前妻所生女儿小静继承。不久房屋遇拆迁,小静认为拆迁款应全归自己,小李则主张自己有份,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夫妻共同建造房屋的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均有相应权益。 2、小朱去世后,其对房屋的份额应作为遗产处理。因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小静可继承小朱的份额,但小李作为共有人,对自己的那部分份额享有权益,拆迁款不能全归小静,应按共有和继承相关规定合理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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