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拆迁不给女儿房子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对拆迁房屋中父母不给女儿房子的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一、若房屋产权归属明确 当拆迁房屋的产权清晰,明确属于父母所有,不存在女儿的应得份额时,比如女儿并非该房屋的共有产权人,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拆迁所得房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这是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讲,财产所有者有权自主决定财产的处置方式。 例如,若房屋是父母多年前独自出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那么该房屋的产权就明确属于父母。 此时,父母有权决定将拆迁所得房产留给自己居住、赠与他人或者进行其他处置,即便不给女儿房子,女儿起诉要求分得房产,一般也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若涉及女儿合法权益 若在拆迁房屋的相关事宜中,女儿基于自身的贡献或者当地拆迁政策,拥有合法的权益。 比如,女儿曾出资参与建房,有相应的出资证明,那么在拆迁时,女儿就应当享有一定的份额。 又或者,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明确规定女儿作为家庭成员有属于自己的安置份额。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不给女儿房子的行为就侵害了女儿的合法权益。 女儿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像出资的凭证、拆迁政策文件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母返还其应得的房产份额,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支持女儿的合理诉求。 案情回顾: 小朱父母的房屋面临拆迁,拆迁后父母不给小朱房子。争议点在于小朱是否有权利获得拆迁房。小朱称自己曾出资建房且当地拆迁政策有其安置份额,父母则认为房屋是自己出资购买,产权归他们,自己有权处置房产。 案情分析: 1、若房屋产权明确归属父母,如房屋是父母独自出资购买且登记在父母名下,小朱非共有产权人,父母对拆迁房有完全处分权,小朱起诉分房,法院一般难支持。 2、若小朱基于自身贡献(有出资证明)或拆迁政策有合法权益,父母不给房侵害其权益,小朱收集证据起诉,法院会据情况支持其合理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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