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嫁的闺女可以分拆迁款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出嫁的闺女能否分得拆迁款,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从两个主要方面详细说明:
一、房屋产权归属情况 1.出嫁前有共有产权:在一些地区,比如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往往是家庭成员共同拥有产权。 如果闺女在出嫁前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对该房屋享有共有产权,那么在房屋拆迁时,基于这种产权关系,她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款份额。 例如,某农村家庭的宅基地房屋面临拆迁,闺女在出嫁前参与了房屋的建设或对房屋产权有明确的共有约定,这种情况下,她就可以依据共有产权分得拆迁款。 2.出嫁后无产权:若在闺女出嫁后,房屋产权经过明确划分,归属于其他家庭成员,而她不再享有该房屋的产权,那么一般来说,她不能分得拆迁款。 比如,通过家庭内部协议或法律程序,房屋产权已确定只属于父母或其他兄弟姐妹,闺女就失去了分得拆迁款的权利。 二、拆迁政策规定情况 1.按户籍人口分配且户籍未迁出:有些拆迁政策是按照户籍人口来分配拆迁款的。 如果闺女的户籍仍在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并且符合政策规定的各项分配条件,那么她可以分得拆迁款。 2.按户籍分配且户籍已迁出:若闺女的户籍已迁出,而政策又明确以户籍为分配依据,那通常她无法分得拆迁款。 总之,要确定出嫁闺女能否分拆迁款,关键在于房屋产权状况以及拆迁政策的具体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出嫁后,娘家房屋面临拆迁。小朱认为自己出嫁前参与过房屋建设,应有共有产权可分拆迁款,而其父母认为已通过家庭协议明确房屋产权归其他子女,小朱无产权不能分,且小朱户籍已迁出,按拆迁政策似乎也不能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房屋产权归属,若小朱出嫁前确对房屋有共有产权且有相关证据,如参与建设证明等,那基于产权关系她有权分拆迁款;若产权经明确划分已无她份额,则难分。 2、从拆迁政策看,按户籍分配且小朱户籍已迁出,通常无法分得拆迁款;若有其他符合政策分配条件的情况,则另当别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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