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除房屋进行复议在哪里申请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需要对拆除房屋这一行为进行复议时,应当向作出房屋拆除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去申请。
比如说,倘若县级政府作出了拆除房屋的决定,那么就应该向市级政府提交复议申请。 通常情况下,申请复议的时间是在知晓该具体行政行为的那一天起的60天之内,当然,要是法律另有规定的话,就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来。 在申请复议的时候,一定要提交书面的复议申请书,这份申请书里要清楚地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写出申请复议的请求是什么,以及提出这个请求的主要事实和理由都有哪些。 同时,还得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是用来支持复议请求的,能让复议机关更好地了解情况。 复议机关会对提交的申请进行仔细的审查,要是符合受理的条件,就会予以受理,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满意,还可以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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