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款离婚如何分配财产和财产损失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离婚问题时,拆迁款的划分往往依赖于拆迁房屋的特定性质及其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夫妻双方各自的具体状况等多重因素。
若被拆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那么拆迁所得款项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并予以公平合理地分割。 然而,倘若拆迁房屋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并且拆迁款主要是依据该房屋自身的价值给予的补偿,那么这笔款项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所有。 另外,如果拆迁款中还包括了因人口因素而产生的补偿,比如对家庭成员的安置费用等,那么这部分款项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何分配给相应的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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