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时是先给钱还是先拆房呢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基于城市发展及各类专项建设工程等方面之需求,政府有权审慎地做出涉及房屋拆迁相关决定。
在此过程中,建设单位或相关权利主体需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对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全面拆除,同时向被拆迁方支付一定金额作为经济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房屋拆迁通常是先行支付款项,而依据现行的国家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明确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时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 因此,在市、县(区)等各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完成相应补偿之后,被征收者应依照当初签订的补偿协议所约定或者相关补偿决定中所明确的搬迁期限,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并尽快完成拆迁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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