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农村拆迁有补偿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行为发生之后,有关于农村地区的房屋拆迁问题,其是否能够获取相应的补偿款项,还需依照具体个案状况进行明确判断和答复。
假如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您在农村地区所拥有的合法房产及土地权益均符合所在地的拆迁补偿政策之要求与标准,那么通常来讲,您都将具备获得适当补偿的资格。 例如,假设在离婚之后,您的户籍仍然留在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中,又或是对于房屋仍然保持着产权归属等情形。 然而,如果由于离婚事件的发生而使您丧失了原本所享有的权益,那么很有可能便无法再享有补偿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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