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款算作可得利益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我们要明确指出,房屋拆迁款实则属于可以获得的合法权益。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房屋补偿费用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级别,然后依据每平方英尺的单价进行计算; 其次,周转补偿费用则是根据临时居住环境进行分类,并按照被拆迁房屋入住居民的月度人口予以补贴; 再次,奖励性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需由当地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状况与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进行综合评估后加以确立。 而房屋拆迁的一整套程序,主要包括: 首先,需要获取相应的建筑项目批准文件; 接着,必须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 之后,还须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接下来,应该制定周全的拆迁计划与方案; 紧接着,开设专门的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跟着,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 之后,需发布明确的拆迁公告; 在进行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应及时对房屋进行冻结,从而保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 再次,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发放、领取相应的补偿款项; 最后,对已拆迁的房屋进行清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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