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拆迁工作应该如何有效实施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于房屋拆迁能否获取相应的补偿,这与其非业主的长居与否并无直接关联。
在涉及到房屋拆迁方面,我们将向房屋的拥有者提供相关的经济补偿,然而对于未经许可建造或逾期修建的违法建筑以及临时建筑物,恕不进行任何补偿。 在实际操作中,被拆除房屋的实际用途及建筑总面积,通常会依据房产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建房批复文件所载明的信息为准绳,若上述记录与现情形有差异的话,除了违反法规的建筑物之外,我们会采纳更为准确可靠的实际情况作为参考。 对于因房屋征收产生的补偿费用,其主要构成元素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土地补偿费; 2.青苗补偿费; 3.附着物补偿费; 4.安置补助费。 其中特别提到的是,每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额度和比例,须依照当地市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来制定。 而土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方式,我们会根据法律规定来执行。 至于后续的补偿问题,如果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仍无法令需得到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那么可以适度增加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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