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是否按照建筑面积来进行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作住房拆迁事宜的时候,房屋补偿的具体标准则需依据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各自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关于房屋拆迁的相关补偿款项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补偿费用,主要是以被拆迁房屋本身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为衡量指标,按照每平米的固定价格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这部分补偿主要是针对临时居住条件所展开评估,根据被拆迁房屋内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都将给予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质的补偿费用,该项补偿的具体金额会取决于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国家在相关领域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作出的合理判断与决策。 在实施房屋拆迁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的基本流程: 首先,必须成功获取到建设项目正式审批通过的文件; 其次,必须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接着,还需要顺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然后,要制定出详细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此外,还应设立专门的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接下来便可申请获得拆迁许可证; 在此之后,便可以发布拆迁公告; 同时也会启动拆迁冻结措施; 在整个拆迁流程中,还需要履行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环节; 最后,要确保按照约定发放并领取补偿款,并且要按照预定方案拆除房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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