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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民小组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是否有权分配赔偿款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1.搬迁及暂时安置费用。
关于具体金额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各个城市均已制定了详尽明确的适用规则与标准,具体细节可参照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官方文件详细了解。
2.停工停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
这项补偿主要适用于非住宅性质的经营性用房。
3.补贴和奖金发放。
其中的补贴包含生活困难资助以及公共空间使用分摊资助两方面内容。
4.房屋内装修改造以及家用电器设备迁移补偿。
在房屋内部装修补偿方面,首先要双方协商,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作出决定;
而家用电器设备的迁移同样按照前述方式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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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0: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