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城中村拆迁的补偿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拆除之补偿事宜,其标准主要包括:
第一,针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费用或者重置费用。 该项费用主要用以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直接财产损失,通常依据被拆迁房屋的构造以及其折旧状况来划分等级,并采用每平方米的单价作为计算基准; 其次,搬迁周转补偿费用,旨在妥善解决因拆迁工作所引起的居住困境;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则用于激励那些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被拆迁住房业主们。 关于拆迁补偿款额的确定,可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两类。 至于房屋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乃是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践情况所确定的。 在城市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过程中,具体补偿数额将参考房屋所有权证书中所记载的建筑总面积以及被拆迁区域内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作为依据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实施的拆迁工作而言,则需要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房屋测量数据作为参照来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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