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款迟迟未下发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政府因征收拆迁房屋,需与被征收主体签订补偿协议并存在逾期后仍拖欠补偿款不予支付的情况时,作为被征收主体,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交诉状,请求政府依约支付相应的征收补偿。
即使您与政府已经正式签署了补偿协议,也可在补偿款项尚未实际到达您账户的情况下,合理地拒绝搬迁出所持有的房屋。 2.一旦补偿协议经当事人双方订立并生效以后,若其中一方当事人未能依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即可依据法律规定,提出起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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