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是否会按照户口来分配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项目的房屋拆迁补偿事宜,其规范性要求通常遵循如下准则:
首先,根据指定地区的人口数量、不动产总面积以及所有权归属属性计算补偿标准; 其次,补偿范围涵盖了房地产基地的补偿费用、原住房的补偿费用和装饰装修费用、房屋拆卸后的安置费用、搬迁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以及困难补助措施; 再者,解决补偿问题时还可以考虑纳入房屋内部各种家电设备的拆卸迁徙费用以及非住宅性质房屋营运上可能遭遇的经济损失等额外因素。 具体来说,所谓的拆迁补偿即针对被拆迁人在被拆除的合法房产上,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私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法规所赋予的权益。 至于拆迁补偿的实施方式,既可以选择以货币形式支付,也可以申请相应的房屋产权进行置换,甚至可以把这两种方式结合起来达到更全面的补偿效果。 对于向有关部门提交城建规划并代表城建决策权的市级和县级地方政府为符合条件的拆迁户提供的补偿内容而言,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保障被拆迁房屋本身的市场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其次,因为征用房屋而引起的搬迁及临时安置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应费用也应予以承担; 再次,由于房屋拆迁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暂时停止所带来的收入减少同样应该得到合理的弥补。 在此基础上,市级或者县级的人民政府应当制订专门的补助和激励政策,以便为被拆迁户提供良好的补偿安置待遇,并且按照这些标准对其实施有效的补贴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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