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无房产证,征地时如何获得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已获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来说,建筑面积应以该权证所载明的数据为认定标准。
而对于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屋而言,其建筑面积的确定需依据相关审批文件中的记录为依据。 如果实际营建规模小于之,或者是无法找到审批文件但是在1981年前已建成且主要用于居民居住的房屋,则应由具备建筑测量资质的权威机构进行实地丈量后得出结果。 若涉及到拆迁的房屋属于公产性质,公共非居住性住房的承租情况,则以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中记载的建筑面积为精确标示; 如租赁的是公有生活住宿类房子,优先使用租用公房凭证上所注明的建筑面积作为标准。 当租用公房凭证中明确标注出居住面积时,参照所列举的相应换算系数进行计算,从而得到更为精准的建筑面积信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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