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拆迁补偿纠纷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行政强制措施:
对于那些在行政裁决书所规定的搬迁期限之内未能履行搬离义务的被拆迁者或者房屋承租人,拆迁管理部门有权提请公安部门进行强制拆迁。 (二)司法强制程序: 若被拆迁者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能如约迁出原住处,则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拆迁申请。 在此之前,需确保就被拆毁房屋的相关事宜,已向公证机关做好了充分的证据保全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强制或者司法强制两者只可选择其一。 同时,在处理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这一严肃问题时,必须慎之又慎。 三、民事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任选其一: 一旦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者或者房屋承租人若是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做出搬离的决定,那么拆迁方即可依照法律规定,即可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也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诉讼阶段,若遇到紧急情况,拆迁方担心因拖延而造成损失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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