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徐州农家乐被强拆,应如何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家乐拆迁补偿财物通常涵盖以下几项:
首先是对其房产进行补偿,这部分补偿主要依据该房产在市场上的售价来确定; 其次,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经营活动中断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也应有相应的补偿,比如在整个拆迁流程中所涉及到的实际开销,如因搬迁而额外产生的交通费用等; 此外,对于农家乐内的装修和装饰,应根据实际投入和损失情况给予合理的补偿; 最后,停产停业的损失还应包括过渡期安置费用以及员工安置费用等。 然而,由于农家乐这类征收对象的补偿项目较为复杂,且各地区的补偿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常常会让被征收方感到困惑,难以准确理解补偿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在此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