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毁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以合资或者联营等方式与其它相关单位及个体共同创设之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性房屋行动中,我们需要依照以下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即被拆除房屋的建筑工程造价与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获取费用之和。 对于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我们将委托专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此外,我们还会对被拆迁人提供如下的补偿措施: 首先是根据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按照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来计算设备搬迁和安装所需的费用; 其次,对于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我们将按照其重置价并结合成新的原则进行结算; 最后,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情况,我们也会给予适当的补偿。 至于其他非居住性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面构筑物的补偿,我们将严格遵循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的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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