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以及第十九条之规定,国家对于国有土地上所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的房产进行征收时,有责任确保对被征收房屋产权所有者提供公正且合理的补偿。
在针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问题上,其金额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区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基于此项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我们认为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应该参考附近区域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保证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之后的居住条件及生活品质不会因此而下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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